从某种意义上说,伊朗战争构成了一个测试自军事航空诞生以来,空中力量倡导者提出的更夸张的主张的实验室。我的判决:被证伪。空中力量作为战争的决定性工具的主张一直被夸大,并且仍然如此。几乎完全由空中行动组成的“史诗愤怒”行动重申了空中力量并不能单独赢得战争,更不用说改变敌对政权。为什么?因为空中优势并不等同于对地面的控制。最终,控制地面才是决定武装冲突结果的关键。这使得武装力量能够施加压力。
陆地战斗决定胜负。

F-16战斗机在大象步行中。图片来源:创意共享。
毫无疑问,空中力量是任何复合作战力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它不能单独控制关键地形。它是胜利所必需的,但不足以保证胜利。顺便说一句,这并不是对空中力量的贬低。海上力量——我的领域——也属于同一类别。舰艇并不控制领土,尽管舰上的海军陆战队在登陆后可能会控制。海上力量可以派遣所有的航母飞机轰炸陆地目标,或者进行导弹打击或炮火攻击。然而,在沿海作战中,海军是陆战队和士兵在陆地上作战的支持者。它是“联合”多军种战争的支援力量,而不是决定性力量。
空中和海上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支持者——而不是战争的胜利者。当然,也有例外。例如,我可以想象飞行员和海员阻止中国进入台湾。这并不是小事。但这样的例外证明了规则。至于彻底击败人民解放军,更不用说推翻北京的共产政权?
别想了。
评估史诗愤怒行动对伊朗的成功至少有两种方式:法律和战略。为什么是法律?因为伊朗战争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攻击,无论其统治政权多么令人厌恶。一个多世纪前,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了主权的经典定义:它源于在我们称之为边界的特定地理范围内对武力的垄断。(韦伯规定了武力的合法使用,但他一定是指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