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局在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时,常常未能告知其在举报人保护法下的权利,情报机构的监察长本周得出结论。
尽管NSA不受《举报人保护增强法》的约束,但自1988年以来,国会通过年度拨款法迫使该机构遵循大部分规则。例外情况是由美国特别顾问办公室执行的规则,该办公室没有审查涉及反情报和外国情报事务的管辖权。
但根据NSA监察长的报告,该机构的大多数保密协议缺乏对联邦举报人保护的必要引用,这意味着其员工“可能不知道”他们有权披露法律违规或浪费、欺诈和滥用的情况。
监察长写道:“我们识别出五种独特的NSA开发的保密协议。其中一种,NSA的安全协议,没有包括当前所需的举报人条款,但确实包含与举报人保护相关的语言,并有一些法定引用。其余四种保密协议没有提及举报人保护……此外,监察总署还识别出另外五份未被标题或标识为保密协议的协议,但暗示了保密义务,并未包含所需的举报人保护条款。”
该报告发布之际,特朗普政府正在考虑制定一份标准化的保密协议,以供政府各部门使用。该提案因可能对目睹工作场所不当行为的员工产生寒蝉效应而受到两党批评。批评者包括爱荷华州共和党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他请求监察长进行审查。
监察长还发现,NSA员工获取“分隔信息”的过程包括更多的保密条款,这些条款同样缺乏所需的举报人保护语言。
报告指出:“我们与之交谈的主题专家解释说,各个办公室使用模板开发自己的访问协议简报,附属机构对这些电子简报的确认即作为保密协议。在与主题专家的访谈中,有两位打开了自己的简报,并指出所需条款并不存在。我们审查了模板,注意到它缺乏所需的举报人保护条款。”
监察长建议创建一个流程,以确保所有保密政策、表格和协议都包含法定要求的举报人保护语言,并将此任务分配给机构内的一名官员。
NSA同意监察长的建议,并表示计划将合规工作分配给该机构的首席幕僚。
国家安全局被发现常常在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时未能告知他们的举报人权利。监察长的报告显示,这些协议大多数缺乏对联邦保护的必要参考,可能导致员工对自己的权利一无所知。国家安全局已承认这一发现,并打算实施变更以确保遵守举报人保护法律。
- 国家安全局常常未能告知员工在保密协议下的举报人权利。
- 大多数国家安全局的保密协议缺乏对联邦举报人保护的必要参考。
- 监察长识别出五种独特的国家安全局开发的保密协议,其中只有一种部分包含举报人条款。
- 报告强调了由于保密协议政策,目睹不当行为的员工受到的寒蝉效应。
- 国家安全局计划将遵守举报人保护条款的责任分配给其幕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