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海军、核潜艇“张保皐-N”将通过特别法制化 目标在2030年代中期服役
7月29日,韩国国防部公布的立法预告并不仅仅是潜艇计划的通知。这是将核动力攻击型潜艇“张保皐-N(Jangbogo-N)”从武器体系和核安全两个方面纳入一个法体系的“特别法”的框架。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9月7日,国防部将2026年内法案成立作为政策目标。
作为“独立事业”的特别法

根据国防部的解释,现行法体系无法将核潜艇作为一个事业进行统筹。这是因为军队的武器体系与核动力首次重叠。法案规定设立由首相直接领导的“核潜艇战略委员会”及制定基本计划,将采购、运用和安全监管纳入专门框架。此外,法案还允许免除大型项目必需的项目可行性调查和缩短试验评估期限,以加速开发进程。
非核化的划分与美国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中包含的非扩散条款。明确表示不以开发、制造、拥有和使用核武器为目的,不将核材料转用于武器目的,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并配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验证。首尔试图在制度上将“核动力”和“核武装”进行切割。
这一举动的前提是2025年11月的美韩联合事实表。美国已批准韩国建造核动力攻击型潜艇,并表示将就包括核燃料采购在内的要求进行合作。2026年5月26日,基本计划将被公布,此次进入了在法律层面上进行支持的阶段。
对日本海自的意义
日本并没有核潜艇,海自一直以“たいげい”型为首的非大气依赖推进(AIP)常规动力潜艇承担反潜战任务。如果韩国在2030年代中期服役核攻击型潜艇,东亚的水下战力平衡将发生质的变化。具备长期潜航和高速机动能力的舰艇将在日本海和东海两者中进行作战。
笔者认为,日本面临的课题不是“如何处理潜艇”,而是“如何维护同盟的非扩散体制”。美国既然已容许非核同盟国进行核动力推进,那么如何管理这一先例反而成为一个重要议题。海自在政治和技术上考虑同类选择的余地极其有限,这就是现实。
真正的课题并不在于潜艇本身,而在于核燃料循环。如果在舰用核燃料的浓缩度和供应路径不透明的情况下推进,将在东北亚的非扩散体制中产生一个无人讨论的盲点。
韩国海军正在通过特别立法将核潜艇“张保皐-N”法制化,目标是在2030年代中期实现作战部署。该立法包括核潜艇战略委员会和安全法规的条款,同时确保遵守不扩散标准。美国已批准韩国建造核攻击潜艇,这标志着地区军事能力的重大进展。
- 韩国海军计划通过特别立法将核潜艇“张保皐-N”法制化。
- 该立法目标是在2030年代中期实现作战部署。
- 该法案包括核潜艇战略委员会和安全法规的条款。
- 美国已批准韩国建造核攻击潜艇。
- 该立法包括不扩散条款,以将核动力与核武器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