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历史事件和军事里程碑

953
事件总数
180
战役
119
军事行动
94
和约
94条记录
1984年3月16日PEACE TREATY

恩科马提协定

莫桑比克和南非签署了恩科马提非侵略协定。莫桑比克同意驱逐非洲民族大会(ANC)基地,而南非承诺停止对民族抵抗运动(RENAMO)的支持。然而,南非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该协议,继续提供秘密支持,这一点在被捕的RENAMO文件中得以揭示。

1979年12月21日PEACE TREATY

兰开斯特宫协议

兰开斯特宫协议于1979年12月21日签署,结束了罗得西亚丛林战争,建立了津巴布韦向多数人统治和独立过渡的框架。协议在伦敦兰开斯特宫经过14周密集谈判达成,由英国外交大臣卡灵顿勋爵调解。谈判涉及三个主要方面:英国政府、伊恩·史密斯总理领导的罗得西亚政府,以及由罗伯特·穆加贝领导的津巴布韦非洲民族联盟和约书亚·恩科莫领导的津巴布韦非洲人民联盟组成的爱国阵线联盟。协议在英国殖民当局下建立了过渡期,任命索姆斯勋爵为总督监督向独立的过渡。关键条款包括:立即停火、游击队力量融入新国民军、10年内保护白人少数民族经济利益、保证民主选举的新宪法,以及英国对土地重新分配的财政援助。协议还规定部署英国和英联邦监督力量来监督停火并确保自由公正选举。1980年2月举行选举,罗伯特·穆加贝的津巴布韦非洲民族联盟党取得决定性胜利。津巴布韦于1980年4月18日正式独立,结束了90年的白人少数统治。兰开斯特宫协议代表了非洲从殖民统治到独立的谈判过渡的罕见成功范例。

1978年9月17日PEACE TREATY

戴维营协议

戴维营协议(1978年9月5-17日)是由美国总统吉米·卡特斡旋的埃及与以色列之间的历史性和平协议。埃及总统萨达特和以色列总理贝京在总统度假地进行了13天的密集谈判。协议为中东和平以及埃以双边关系建立了框架。关键条款包括以色列从西奈撤军以换取埃及承认以色列、建立正常外交关系以及巴勒斯坦领土自治谈判。协议导致1979年埃以和平条约,这是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第一个条约。萨达特和贝京分享诺贝尔和平奖,尽管萨达特后来被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暗杀。

1975年1月15日PEACE TREATY

阿尔沃协议

葡萄牙与三个安哥拉解放运动(安哥拉人民解放运动、安哥拉全国解放阵线、安哥拉联合独立斗争组织)签署了阿尔沃协议,建立了过渡政府和独立日期。该协议迅速崩溃,因为各派系争夺唯一控制权,直接引发了将使安哥拉在数十年内遭受破坏的内战。

1974年9月7日PEACE TREATY

卢萨卡协定

1974年9月7日签署的《卢萨卡协定》标志着葡萄牙在十年解放战争后承认莫桑比克的独立权。这项由赞比亚总统肯尼思·卡翁达调解的协议建立了过渡进程,导致莫桑比克于1975年6月25日正式独立。

1973年10月25日PEACE TREATY

赎罪日战争停火

1973年10月22日通过的联合国安理会第338号决议要求赎罪日战争立即停火。该决议由美苏联合提议,以14票赞成、中国弃权获得通过。决议要求各方在12小时内停火,实施242号决议,并开始和平谈判。虽然最初被违反,停火最终在10月25日结束了为期三周的战争。该决议为后续阿以和平外交和1973年日内瓦会议建立了框架。

1973年2月21日PEACE TREATY

万象协议

《恢复和平与实现国家和谐协议》在老挝建立了停火和新的联合政府。该协议是在越南巴黎和平协议之后签署的,创建了一个权力分享的框架,使老挝爱国者逐渐巩固政治控制,直到1975年完全接管。

1973年1月27日PEACE TREATY

巴黎和平协定

巴黎和平协定于1973年1月27日签署,正式结束了美国对越南战争的直接军事参与。协定由美国的亨利·基辛格和北越的黎德寿谈判,两人后来分享诺贝尔和平奖(黎德寿拒绝)。关键条款包括:立即停火、60天内撤出所有美军、释放战俘、承认南越政府、允许北越军队留在南越。协定几乎立即被双方违反。没有美国支持,南越最终于1975年被共产主义军队攻陷,使和平协定最终无效。

1972年3月27日PEACE TREATY

亚的斯亚贝巴协议

1972年2月27日签署的《亚的斯亚贝巴协定》结束了北方阿拉伯主导政府与南方基督教和泛灵论叛军之间的第一次苏丹内战(1955-1972)。协定授予南苏丹地区自治权,将南方战士整合进国民军,结束了17年冲突。

1970年8月7日PEACE TREATY

消耗战停火

1970年8月7日,美国在以色列和埃及之间斡旋停火协议,正式结束了三年的消耗战。罗杰斯计划停火得以维持,导致苏伊士运河沿岸敌对行动显著减少,为未来和平谈判铺平了道路。

1967年6月10日PEACE TREATY

六日战争停火

1967年6月10日六日战争停火结束了中东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冲突之一,以色列在短短六天内将领土扩大了三倍。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号决议在以色列从约旦夺取西岸和东耶路撒冷、从埃及夺取加沙地带和西奈半岛、从叙利亚夺取戈兰高地后确立停火。战争结果根本改变了中东,以色列在被占领土控制超过100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迅速胜利展示了以色列的军事优势,但也创造了至今持续的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埃及失去了战略性的苏伊士运河,约旦失去了耶路撒冷的最神圣地点。停火标志着继续塑造中东政治的以色列占领的开始。领土收获为以色列提供了战略纵深,但也带来了管理敌对人口的负担。

1966年1月10日PEACE TREATY

塔什干宣言

1966年1月10日签署的《塔什干宣言》是苏联调解的和平协议,正式结束1965年印巴战争。由苏联总理阿列克谢·柯西金在印度总理拉尔·巴哈杜尔·夏斯特里和巴基斯坦总统阿尤布·汗之间谈判,协议恢复战前现状并将军队撤至冲突前位置。

1962年11月21日PEACE TREATY

中国单方面停火

1962年11月21日中国单方面停火像开始时一样突然结束了中印战争。在取得压倒性军事胜利并在两个前线深入印度领土后,中国突然宣布单方面停火,并开始撤退到麦克马洪线后20公里的位置。这一意外举动震惊了正在准备长期战争的国际社会和印度。中国的撤军表明这场战争是为了解决边界争端并给印度一个教训,而非领土征服。停火确立了中国对西部阿克赛钦的控制,同时恢复了东部的战前现状。这一战略撤退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同时让印度感到羞辱,被迫重新评估其军事能力和外交政策。边界争端至今未解决,在两个亚洲巨人之间造成持久紧张关系。

1962年7月23日PEACE TREATY

老挝日内瓦协定

十四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老挝中立宣言》,建立了联合政府并确认了老挝的中立性。该协议很快被各方违反:北越在胡志明小道沿线驻军,而美国则进行秘密军事行动以支持右翼势力。

1962年3月18日PEACE TREATY

埃维昂协议

埃维昂协定于1962年3月18日签署,结束了法国与民族解放阵线长达八年的阿尔及利亚战争。协定在法国埃维昂莱班谈判,在132年法国殖民统治后承认阿尔及利亚独立。协定建立停火机制,承认阿尔及利亚主权,并为法国定居者和为法国服务的穆斯林提供保障。然而,尽管承诺保护,仍发生大规模外逃和对合作者的暴力。戴高乐总统的决定遭到法国军方和定居者激烈反对,包括秘密军事组织恐怖袭击。协定标志着法兰西帝国在非洲的终结和阿尔及利亚作为独立国家的诞生。

1954年7月21日PEACE TREATY

日内瓦协定

《日内瓦协定》于1954年7月21日签署,在法国于奠边府失败后正式结束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协定将越南沿17度线分割,胡志明的共产主义越盟控制北方,法国支持的越南国控制南方。协定要求1956年举行全国大选统一国家、外国军队撤出以及保护所有政治派别的平民。法国同意完全撤出印度支那,结束其在柬埔寨、老挝和越南的殖民存在。然而,美国和南越拒绝签署政治协议并阻止承诺的选举,担心共产党胜利。这一分割成为永久性,为第二次印度支那战争(越南战争)奠定基础,该战争将再次摧残该地区二十年。

1953年7月27日PEACE TREATY

朝鲜战争停战协定签署

朝鲜战争停战协定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署,正式结束朝鲜战争的积极敌对行动并建立朝鲜非军事化地带。协定由联合国军(代表韩国和盟友)、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代表签署,但值得注意的是韩国总统李承晚反对停战而未签署。停战经过从1951年7月开始的两年谈判达成,主要症结包括战俘遣返、战后政治安排和监督机制。协定沿38线建立了2.5英里宽的非军事化地带,创造了世界上防卫最严密的边界。军事停战委员会成立以监督停战条款并调查违反行为,中立国(瑞士、瑞典、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组成中立国监督委员会。重要的是,这是停战协定而非和平条约,意味着两个朝鲜在技术上今天仍处于战争状态。协定包括战俘交换条款,有争议的强制遣返问题最终通过自愿遣返解决。停战协定已维持70多年,尽管发生了许多边境事件、暗杀和挑衅,展现了安排的稳定性,同时突出了朝鲜分裂未解决的性质。

1953年7月27日PEACE TREATY

朝鲜停战协定

朝鲜停战协定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署,结束了朝鲜战争的积极敌对行动。协定建立了沿38线的朝鲜非军事区作为停火线。马克·克拉克将军代表联合国军司令部,金日成代表朝鲜,彭德怀代表中国人民志愿军签署。关键条款包括:战俘遣返、建立军事停战委员会、禁止引入新军事装备。在技术上只是停火而非和平条约,战争在今天仍正式继续。冲突造成超过300万人死亡,使朝鲜在共产主义北方和资本主义南方之间永久分裂。

1951年7月10日PEACE TREATY

开城停战谈判开始

第一次停战谈判在开城举行,随后转移到板门店。谈判将持续两年,涉及囚犯遣返和分界线等问题,同时战斗仍在继续,造成大量伤亡。

1949年2月24日PEACE TREATY

停战协定签署

停战协定于1949年在以色列与四个阿拉伯国家之间签署 - 埃及(2月24日)、黎巴嫩(3月23日)、约旦(4月3日)和叙利亚(7月20日) - 正式结束了第一次阿以战争。协议在美国外交官拉尔夫·邦奇的联合国调解下在希腊罗德岛谈判达成,他后来因努力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些是停战协议,不是和平条约,使冲突在技术上未得到解决,同时建立停火线和军事安排。协议创建了基于战斗停止时军事阵地的绿线,这成为以色列直到1967年六日战争的事实边界。埃及保持对加沙地带的控制,约旦吞并了西岸和东耶路撒冷,叙利亚在戈兰高地维持阵地。协议沿叙利亚和埃及边界建立了非军事化区域,并创建了混合停战委员会来监督实施和调查违反行为。约16.5万在以色列控制领土内的阿拉伯难民被允许返回,而财产问题仍未解决。停战安排承认以色列的存在和主权,同时维持阿拉伯关于冲突未永久解决的声明。这些协议为后续中东外交建立了框架,展现了联合国维和潜力。然而,缺乏全面和平使潜在紧张关系未得到解决,为未来阿以冲突奠定了基础。